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中国古代文学专业领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目标为:
1、要求学生在政治合格、遵纪守法、爱国敬业、人格健全的基础上,通过相关的知识学习和能力训练,在中国古代文学专业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广博的专业知识。
2、能够运用多种学科方法探索本学科前沿课题,做出创新性研究成果,拓展学科研究领域,讲究学术规范,写作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3、具备在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独立从事本专业教学、研究及相关社会工作的能力。
二、培养方向
1、古代文学与民俗文化
该方向研究中国古代文学多种文体(或时代、地域、文学现象等方面)中所涉及的民俗文化问题,从民俗角度研究古代文学,或从文学角度研究古代民俗,做出具有交叉性、创新性及拓展潜能的学术贡献。
2、古代叙事文学研究
该方向可以利用本专业教师在古代小说、戏剧及神话、传说、故事、俗文学等方面的学术基础,指导学生开展相关叙事文学研究。
3、古代韵文文学研究
该方向可以利用本专业教师在《诗经》、《楚辞》、汉赋、乐府、唐诗、宋词、元曲等方面的学术基础,指导学生开展相关韵文文学研究。
4、云南古代文学研究
该方向可以利用本专业教师在云南古代汉文文学方面的学术基础,开拓云南地方文学研究领域,形成本校学术特色。
5、中国古代文学与东南亚古代文学研究
该方向可以利用本专业教师在越南汉文文学、东南亚古代民间文学等方面的学术基础,形成本校学术特色。
三、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累计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阶段加博士阶段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累计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7年。对提前完成培养计划,学位论文符合申请答辩要求的研究生,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可以提前答辩、毕业并申请学位,具体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博士生课程教学重点通过本学科经典研究案例分析、经典著作和文献研读、前沿进展报告、讲座等教学形式,培养博士生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本理论、研究方法、知识体系,训练博士生科研学术创新能力。
本专业的课程设置包含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和必修环节三部分,其中学位课程包括:学位公共课、学科基础课、学科方向课;非学位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跨学科课程、学术系列讲座;必修环节包括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等。
本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必须取得总学分不低于15分;硕博连读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必须取得总学分不低于40分。
050105(代码)中国古代文学(学科名称)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课程类型
课程 类别
课程中文名称
课程英文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考核方式
是否必修
备注
学位课程
公共学位课
政治理论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Marx doctrine and contemporary China
36
2
1
考试或论文
必修
第一外国语
学术写作
Academic writing
36
2
1
考试
必修
学术写作国际会议英语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English
36
2
2
必修
学科基础课
中国语言文学基本理论与学术论文写作
An Introduction to the basic theories and academic writing
54
3
1
论文
必修
学院课
学科方向课
古代文学与民俗文化
Chinese literature and folklore in ancient China
54
3
2
论文
必修
非学位课程
专业选修课
古代文学专题研讨
Monographic study on Chinese literature in ancient China
36
2
1
考查
选修
学院课
必修环节
学术活动
学术活动
Academic activities
1
博士生在读期间必须在校内、国内或国际学术论坛或会议上做一次学术报告;必须参加不少于10次本学科讲座、研讨会等学术活动
必修
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需要达到的最低学分
不低于15学分
五、课程教学及考核要求
1、课程教学
强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在课程教学中的指导作用,将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对教学内容和教材使用审查。
从能力培养出发,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和自主学习的需求,及时将学术前沿、学科交叉知识充实到教学内容中。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教学活动,倡导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等教学方式,广泛采用小组研讨、团队学习等教学方法。
教学大纲附后。
2、课程考核要求
学位公共课考核方式为考试、学科基础课考核方式为考试或论文,学位方向课和非学位课按具体情况采取考试、考查或论文的方式。考核方式为论文的课程,须按照学术规范来完成论文,违反规范者,视为不合格。考核成绩≥60分(或≥C级)为合格,学术活动达到学院要求次数为合格。不合格须补考或重修。
六、培养方式
遵循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特点,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发挥导师积极性和学术群体作用的培养机制。重视在培养过程中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